为传达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孙志刚同志在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集团党委2018年第2次党建工作例会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文件学习,根据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安排,6月1日上午,公司党支部书记于大鹏同志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8年第6次“党员活动日”主题会议,公司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
第六次党员活动日会议现场
会上,党支部书记于大鹏同志首先强调了会前纪律,并原文传达了省委书记孙志刚同志在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讲话精神和集团党委2018年第2次党建例会精神,董事长助理蒙朝先同志领学《监察法》总则和第一、二、三章内容,组织委员余庆等同志分别领学学习《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国有企业建党30项重点任务》等文件精神。
党支部书记讲话
会议要求,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同志,要严格按照全省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做好公司党建工作,要全力将党建工作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
会议强调,一是要进一步落实“集团党委2018年第2次党建例会精神”。二是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中积极思考、科学谋划,深刻学习《监察法》精神。三是要共同努力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四是要严格要求自己,警醒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要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做到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纪律上的自觉人,严守底线、不踩红线、绝不要碰高压线,在全国、全省和我市发生的一些典型身边案件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遵规守纪。